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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罪心理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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剥夺他人性命——故意杀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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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第三章]</p>

人类的黑暗史——杀人犯罪</p>

剥夺他人性命</p>

——故意杀人</p>

2015年2月18日是除夕夜,许多人都在家中吃团圆饭,但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的值班警察却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。打电话的是个女子,她声称自己的妹妹被人杀害了。</p>

被害者本来是打算和姐姐一家一起吃年夜饭,可到了晚上,报案者怎么也打不通妹妹的电话,于是就和家人来被害者居住的房子查看。报案者敲门敲了很长时间都无人回应,就觉得不对劲,于是就强行撬开门锁,结果发现被害者就躺在地上,身下有一大片血迹,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。</p>

警方赶到案发现场后,确定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,被害者刘某的致命伤在头部,她的头部被人用锐器击伤,而且死亡时间也有两天了。</p>

通过调查,警方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。刘某在被害前曾有过一个同居了半年的男友,而且在被害之前的一段时间内都和男友在一起。刘某的姐姐告诉办案的警察,刘某的男友名叫王斌,几天前还曾和刘某在一起。但在刘某被害后他却突然消失了,电话也打不通。此外,刘某的姐姐还提供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,即王斌自称是罗庄人,在国税局上班。</p>

有周围的群众反映,曾在2月15日这天看到过王斌,不过王斌在当天的深夜时分匆匆驾车离开了小区。这样,王斌的嫌疑就更大了。</p>

警察根据这些线索进行调查,结果发现临沂市国税局根本没有一个名叫王斌的人。警察怀疑,犯罪嫌疑人很可能使用了假名。</p>

市区的大量监控帮助警察找到了王斌的线索,王斌所驾驶的宝马车在深夜时分出现在了京沪高速入口。后来,警察调取了王斌所行驶的路面监控,结果在泰安发现了宝马轿车,但却并未发现王斌的踪迹。</p>

就在这时,警察又接到了刘某姐姐所提供的一条有价值的线索。刘某姐姐告诉警察,妹妹生前曾送给她一件外套,并对她说,在外套的口袋里有一张写着数字的纸条,并嘱咐她要好好保存着。这串数字是一个身份证号码,号码的主人则是潍坊市某乡镇的吴某。</p>

警察开始怀疑吴某就是犯罪嫌疑人。根据身份证上的地址,警察拿着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来到了吴某所居住的村子。警察并未找到吴某,但却从村干部那里了解到,吴某就是照片上的男子,即犯罪嫌疑人。只是这几年,吴某一直在外地,就算是春节也不回家。随后,村干部就带着警察来到了吴某的家,恰巧吴某的父亲正在家。吴父看到照片后对警察说,照片上的男子虽然与他的儿子很相像,但却不是他。为了洗清儿子的嫌疑,吴父还特地给在外地的儿子打了电话。</p>

吴某告诉警察,照片上的人的确不是他,而是他在某娱乐场所认识的一个顾客,而那位顾客就叫王斌。吴某还说,他和王斌因为长得相似,所以便成了好朋友。在2014年下半年,王斌借走了他的驾驶证,但却一直没有归还,当吴某问及时,王斌就说自己不小心弄丢了。</p>

这样一来,犯罪嫌疑人的线索就断了。后来,警察从犯罪嫌疑人经常联系的熟人那里确定了他有东北口音,这说明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是东北一带的人。犯罪嫌疑人的逃跑路线极有可能是往东北方向。</p>

犯罪嫌疑人所驾驶的宝马车在泰安找到了,警察就决定从泰安的出租车司机入手,因为警察认定犯罪嫌疑人肯定还会继续租车潜逃。最终,警察从一名出租车司机那里了解到,犯罪嫌疑人去了济南。</p>

来到济南后,警察在追踪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又租车去了天津。到达天津后,警察又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往临沂方向折返。</p>

2月23日的晚上,犯罪嫌疑人终于被抓住了,他又出现在了刘某被害的小区附近,而且正和一名女子同居,而该女子则是他刚刚结交的女朋友。</p>

犯罪嫌疑人姓胡,31岁,黑龙江省鸡西市人,已婚并有个7岁的儿子。胡某在东北就有案底,曾因为诈骗金额巨大被当地警方通缉。在东北待不下去了,胡某就来到了山东临沂。</p>

在临沂,胡某依旧本性不改,继续行骗。他不仅欺骗别人的钱财,还欺骗别人的感情,专找有钱的单身女子下手。为了行骗,胡某还特地在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宝马轿车,还换上了一身时尚的品牌衣服。胡某利用手机微信和单身女子聊天,并声称自己是个富二代。</p>

被害人刘某在胡某看来条件很不错,不仅是单身,还有自己的房子,存款也不少。刘某自从丈夫因盗窃入狱后一直希望能再婚,就在这时胡某出现了,刘某轻易地就上钩了。</p>

起初,两人只是在微信上聊天。在刘某看来,胡某是个可遇不可求的好男人,不仅有稳定的工作、殷实的家底,而且还特别浪漫。在微信上聊了一个月后,胡某就主动搬到刘某家中与她同居。</p>

渐渐地,刘某越来越信任胡某。于是胡某就利用刘某的信任,以为家族企业周转资金为由骗走了刘某所有的存款。这笔存款数额不小,胡某也因此过上了梦寐以求的生活,不是下馆子,就是带着刘某到处旅游,俨然一副富二代的姿态,而刘某也因此更加相信他就是个金龟婿。</p>

胡某的逍遥日子没过多长时间就露出了马脚,在2015年春节快要到来时,刘某意外发现了胡某的驾驶证。驾驶证上的名字是潍坊市的吴某,根本不是“王斌”。这时,刘某才起了疑心,于是就将吴某的身份证号码交给了自己的姐姐。同时,刘某还不停催促胡某还钱。</p>

胡某已经把钱基本上都挥霍掉了,根本没钱还给刘某,总是找借口搪塞。时间长了,刘某的疑心就变得越来越重,两人开始因为还钱的事经常发生争吵。</p>

在2月15日的晚上,也就是除夕夜前两天,刘某再次催促胡某还钱,双方因此发生了激烈的争吵。在争吵过程中,胡某突然有了杀人的念头,他觉得只要刘某死了,这笔钱就不用还了。于是,胡某用酒瓶砸晕了刘某,随后用绳子勒住刘某的脖子,直到刘某没了生命迹象。杀完人后,胡某就匆匆离开了案发现场,决定潜逃。</p>

胡某一路向北逃去,但当他到了天津后却突然发现自己没钱了。胡某开始想着怎么弄一笔钱,他想到了一个女孩林某,这是他前段时间在临沂认识的。于是,胡某就又回到了临沂,并与林某取得了联系。林某和刘某一样,对胡某这个风度翩翩的“富二代”颇有好感,因此胡某又轻易地从林某那里骗走了一万元,骗钱的理由也是如出一辙,声称是给自己的家族企业转账。当这一万元挥霍得差不多时,胡某就决定故技重施,但却被警察抓住了。根据胡某的交代,除了刘某和林某外,临沂还有许多女性都被胡某骗了。</p>

很显然,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。在这起案件中,导火索是激烈的争吵。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,发生争吵时,不会去想怎么杀死一个人,这只是连环杀手才会去想的问题。因此当发生争执时,行凶者极有可能会在盛怒之下随手拿起一件物品当作杀人工具。例如上述案例中击中被害者头部的酒瓶,这是一种十分常见的物品。如果当时离凶手较近的是其他物品,那么也会成为凶手随手拿起的杀人工具。不过这起案件并非**杀人,而是故意杀人,因为凶手在被害者处于昏迷时,还用绳子勒死了她。杀人后,凶手也没有内疚、后悔的情绪。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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