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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罪心理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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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人偿命的因果——死刑存与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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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人偿命的因果</p>

——死刑存与废</p>

1995年10月13日,河北广平县的警察局接到了群众报案,有人在南寺朗固村东头的一口枯井里发现了女尸。死者全身赤裸,尸体已经肿胀腐臭。经过勘察后,警方初步认为死者是在遭受了**后被掐死,然后扔到了枯井中。于是,警方就开始在村里进行逐家排查,希望能发现线索。</p>

村民们向警方提供了一个有重大作案嫌疑的人,他名叫王书金,已经不见了,而且他在14岁的时候,因为**了一个8岁的女孩被判进了少管所,在少管所待了3年。出来后,王书金便在村里的窑厂打工。王书金虽然没啥文化,但力气却不小。警方在寻找王书金的时候一直没有线索,于是这起案件便被搁置起来,而负责这起案件的一名警察郑成月却记住了王书金这个人。</p>

2005年1月18日的凌晨1点多,郑成月在值班的时候接到了一个电话,打电话的是个来自河南荥阳的女警察。她说,在荥阳的一个窑厂里发现了一个可疑男子。该男子自称名叫王勇军,没有身份证。</p>

王勇军在窑厂工作了五六年,平时沉默寡言,不喜欢与人交流。在窑厂里,没有人知道王勇军的真实身份,甚至连他的名字大家也不知道。工人们只知道他是河北人,姓王,就给他起了一个“大王”的外号。</p>

大王和妻子以及两个孩子就住在窑厂的一处工棚里,逢年过节也不回老家。最让警察觉得奇怪的是,平时每当警察去清查暂住人口的时候,大王就会躲起来。有好几次,警察都看见大王钻到玉米地或庄稼地里躲避清查。</p>

在2005年1月17日的晚上10点多,警察特意去大王的住所进行调查。当警察提出要看大王的暂住证和身份证时,大王说没有。于是大王就被警察带到了警察局。在警察局,大王自称是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县人,名叫王勇军。但当警察上网查他的身份时,却根本查不到这个人。于是,警察就只好与邯郸市肥乡县的警方联系。但经过核实后,王勇军根本不是肥乡县人。后来,大王就又说了十多个名字和住址,但没有一个能对上号。</p>

为了能尽快确定大王的真实身份,警方便对大王展开了长时间的审问。在1月18日的凌晨,大王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。大王真名叫王书金,38岁,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人。于是,电话就打到了郑成月那里。</p>

郑成月一听就想到了曾经犯下命案的王书金,于是就在电话中描述王书金的外貌:“他的右眼眶有一条弧形的疤,身高1.7米,皮肤较黑。当年杀人时是28岁,现在应该是38岁。平时留短发。”郑成员一说完,就听到电话那边响起了一个声音:“别说了,那就是我。”说话的是王书金。在之后的审讯中,王书金交代了自己犯下的一共6起案件,其中4起是**杀人案,2起是**案。之后,王书金就被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的警方带走了。</p>

几天之后,当警方核查王书金所交代的6起案件时,发现了一起奇怪的案件。这是一起**杀人案,发生在1994年的夏天,石家庄西郊的一名妇女被**并杀害。这起案件的奇怪之处就在于已经告破了,而且凶手已经被执行了死刑。凶手的名字叫聂树斌。</p>

在案发的时候,王书金正好在附近的一个工厂打工。据王书金的交代,他在工厂工作的时候,经常看到被害者从玉米地的中间路过,于是就起了邪念。一天,王书金趁着工友们午休的时候,偷偷地溜出了工厂,并在玉米地附近等被害者出现。被害者骑着车出现了,王书金瞅准机会将被害者从自行车上拽了下来。随后,王书金用手掐住被害者的脖子,等被害者晕过去后,他就将被害者拖到了玉米地里。不过王书金很快就回来了,他得把被害者的自行车给弄走。等王书金忙完这一切后再次回到被害者身边,这时被害者已经清醒了,于是王书金继续用手掐住被害者的脖子,等被害者不挣扎了,王书金才松开手,然后将被害者的裙子撩开,开始实施**。</p>

不过关于王书金所供述的到底是否真实,警方持怀疑的态度。因为这起**杀人案在当时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,许多人都知道该案件的一些细节,而王书金当时在案发地附近打工,因此知道一些案件情节也不足为奇。</p>

1994年8月8日的早上,这天是星期一,石家庄市液压件厂的女工发现康某(被害者)没来上班,于是就起了疑心。康某是技术科的一名绘图员,工作踏实认真,人缘也不错。如果康某有事不能来上班,应该会打个招呼。原来,康某失踪了,她的家人已经去派出所报案了。</p>

康某和丈夫在工厂附近的孔寨村租了一间民房。她每天下班后都会穿过一片玉米地回家。于是,液压件厂领导就组织了一批职工去玉米地里找康某。</p>

结果在天快黑的时候,有几个人在路西的一个机井旁边发现了一堆被卷起来的衣服。经康某家人辨认,这正是康某穿的裙子。于是,人们便纷纷猜测康某极有可能遭遇了不测。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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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早上,工人们再次到玉米地寻找康某的下落。在快到中午的时候,有人在路东的玉米地里发现了一具已经高度腐烂的尸体,旁边还有一辆自行车。这具尸体便是失踪的康某。</p>

警方在调查该案件的时候,接到了群众举报。举报者说,自从入夏以来,经常有个20岁左右的男青年鬼鬼祟祟地出现在宿舍区周围,每当发现有女人上公共厕所时,他就跟过去。这个男青年经常骑着一辆蓝色的山地车。</p>

这个男青年名叫聂树斌,20岁。当警方将聂树斌抓捕后,他的父母怎么也不相信儿子会犯下**杀人这样的罪行。在母亲张焕枝看来,儿子从小胆小内向,再加上有口吃的毛病,很不喜欢与人交流,根本不敢与人吵架或打架。有一次,张焕枝让聂树斌帮着杀一只老母鸡,聂树斌都不敢。她不敢相信一个连鸡都不敢杀的人,怎么敢去**杀人!</p>

在抓捕过程中,聂树斌显得很慌张,还一直对警察说:“我没有事,我没有杀人,你们想带走我,得先让我见见我的家人。”当时的办案警察觉得聂树斌的言行举止很可疑,就提高了警觉,觉得他就是**杀人犯。</p>

1994年12月6日,聂树斌接受了审判。审判结果认为,聂树斌犯下了**杀人案,判处死刑。对于这个结果聂树斌表示不服,遂提起上诉。在二审判决中,依旧认定聂树斌要为**杀人案负责,并维持原判。2天后,聂树斌被执行了枪决。</p>

这起案件在当时就充满了许多疑点,比如聂树斌有不在场证明。根据聂树斌所在工厂的工人们回忆,在案发的当天聂树斌正在上班。由于聂树斌所在工厂下午5点就下班,所以中午没有午休时间。也就是说,在案发当天聂树斌不可能中午作案,那么他就只能到下午5点下班后再作案了。但聂树斌所工作的工厂距离案发现场有5公里左右的距离,就是骑自行车也需要大约20分钟的时间。聂树斌不可能刚下班,就到5公里外的地方作案。最关键的是,根据聂树斌工友们的反映,聂树斌在案发的那段时间内并未出现任何异常,考勤和工作情绪都很正常。</p>

那么,这起**杀人案的凶手到底是聂树斌还是王书金呢?一张照片成了关键证据,这是一张被害者遇害现场的勘察照片。很少有人会注意到照片中的一串钥匙,这串钥匙就在被害者左脚西侧偏南30厘米的草丛中。</p>

为什么这串钥匙成了关键性的证据呢?因为很少有人知道这串钥匙的存在,而王书金在被警方带着指认尸体位置的时候,就提到了这串钥匙。在这个过程中,王书金指出了尸体的位置、自行车倒地的位置、掩藏衣服的位置,最重要的是他说自己看到自行车上有一串钥匙后,就拿了起来,后来便想拿着钥匙也没用,于是就随手扔了。这起**杀人案终于真相大白了,聂树斌是被冤枉的!可是他已经被执行了死刑,即便沉冤得雪,年轻的生命也无法挽回了。</p>

死刑可以说是刑罚中最严厉的一种惩罚手段。关于死刑的存废问题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。如果死刑被废除了,那么取代死刑的将会是终身监禁。对于一些杀人犯来说,死刑废除了,他就不用再以命偿命了。这对被害者是不公平的。但依旧有许多人支持废除死刑,为什么呢?就是为了防止类似聂树斌案件的出现。许多人都担心自己会被冤枉,会为自己没有犯下的案件而付出生命代价。</p>

像聂树斌这样的冤案并不少见,有不少人都会因为间接证据和错误的目击者证言而被冤枉。如果被冤枉的人被执行了死刑,那么当有新的证据或者真凶出现,真相大白后,对于被冤枉的人是非常不公平的。如果死刑被废除了,那么就算出现冤案,像聂树斌这样被冤枉的人也能有挽救的机会。</p>

在许多人看来,死刑的存在也有一定的作用。除了要给被害者一个公道外,还可以起到震慑犯罪的作用,从而遏制暴力犯罪的出现。总之,死刑的存废问题存在长期的争议,还将继续争论下去。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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